尊敬的客户:
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存款利率和计结息管理的有关规定,我行决定终止“金聚鑫”存款产品服务,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1.协议名称:《贵阳花溪建设村镇银行个人“金聚鑫 A ”业务协议》(以下简称“原协议”)
2.终止生效日:2025年8月31日后正式终止。
3.终止生效后,存量客户原协议自动终止,账户内金额自终止日起按照活期利率计息。
4.客户须知:
(1)请及时登录手机银行或前往网点查询账户变动情况。
(2)如对资金处理有其他要求,请于2025年8月31日前至开户网点办理。
(3)产品终止不影响您在我行的其他金融服务,可随时咨询客户经理了解替代产品。
5.咨询渠道:如您有疑问,可咨询我行任一网点或拨打网点客服电话。
特别提示:
1.具体终止规则以您与我行签订的《个人“金聚鑫A”业务协议》为准。
2.我行不会以产品变更为由要求提供密码、验证码等敏感信息,请注意防范诈骗。如有疑问,请通过官方渠道核实。
3.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在营业网点、官方网站(http://www.hxcbc.cn/)、微信公众号(贵阳花溪建设村镇银行)等渠道进行公示。
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。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行的支持和信任!
特此公告
贵阳花溪建设村镇银行
2025年8月1日